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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部)、部门:

为突出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与其他项目形成错位的梯次培育, 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和推荐,科研与创作管理处统一立项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限额

1.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确定的限额数,自行遴选确定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

2.限额数由两部分组成:

(1)根据各学院(部)、部门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工人数比例确定;

(2)校级年度课题指标奖励。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配套和奖励办法》(浙传院[2015]3号)的文件精神:“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每成功申报省部级项目 1 项,在下一年度奖励校级年度课题 1 项。”本次课题指标奖励的依据是2016年度立项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各学院(部)、部门报备的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限额数(附件1: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表)。

二、立项对象

1.为鼓励扶持青年教工的科研积极性,并鼓励高职称教工申报厅级以上的高层次科研项目,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只限由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工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各学院(部)、部门在组织教工申报时,做好组织协调和资格把关工作。

2.正在承担原校级及各类校级单列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予立项(以科研与创作管理处结题文件为准)。作为项目主持人,一般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

三、立项方式

1.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继续下放到各学院(部)、部门实施。由各学院(部)、部门自行组织遴选、公示后报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各学院(部)、部门报备的项目应当符合《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基本要求》(附件2)。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将对报备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未报备或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不作为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

2.2017年度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中机关及其它单位的项目评审由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立项材料

1.各学院(部)、部门

提交纸质稿的要求:《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和每个拟立项课题的《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1份;

提交电子稿的要求:《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发到科研与创作管理处邮箱zjcmkyc@126.com,邮件的标题中请注明所在单位名称,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审核。请各学院(部)、部门按照上述时间完成报备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机关及其它单位申报人

提交纸质稿的要求:《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1份、《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5)一式5份;

提交电子稿的要求:申请书以及论证活页的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年11月20日前统一发到科研与创作管理处邮箱zjcmkyc@126.com,邮件的标题中请注明姓名和项目名称)。报送至校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办公室组织评审。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吴璇,电话:86876839

联系地址:行政楼603科研与创作管理处办公室

附件:

1、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名额分配表

2、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3、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4、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5、浙江传媒学院青年教师科研提升计划项目课题设计论证

附件:2017青年科研提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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